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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辞职后未使用的年假补偿方法
- URL: https://www.kannz.com/annual-leave-payment-after-resigned/
- Published: 2019-11-21T08:00:44.000Z
- Updated: 2019-11-21T08:49:20.000Z
- Author: KANNZ
- Tags: 新西兰知识, 新西兰工作, 新西兰节日, #wp, #wp-post, #Import 2024-06-20 15:55

每逢年底的时候都是新西兰的老板们比较抓狂的季节，这是因为不仅员工们请假比较多，还有不少的员工由于要回国探亲或者“新年新气象”，所以会趁着年底辞职。再加上年底和来年初的公众假期很多，所以老板们一方面要应对人手不足，另一方面还要忍受大量的“不工作还要支付工资”的窘境。

目前新西兰政府在保护打工者的方面越来越“左”，有些过度了（这是站长个人感觉），于是乎老板们都非常害怕不慎触犯了劳工保护条例之类的事情，一旦被员工告上 ERA （劳动关系局）那就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站长干脆给中小企业的华人老板们写个员工未用的年假的补偿方法，让员工们在年底高高兴兴领工钱，老板们开开心心过新年，双方好聚好散各不亏欠；新西兰这么小的地方，来日山高水远，兴许江湖再见呢？

在新西兰给一个企业全职工作满一年后，能够享受20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如果某个员工在圣诞节之前辞职，并且还有若干天的年假没有使用，那么雇主要注意，员工的 Last day完成后，如果加上了年假，直接“跨越”了后面的公众假期，即使员工从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是你的雇员了，但是这个公众假期你还是要给钱。

上面这段话，看起来有点绕，直接用例子说明吧。比如说，A员工在你的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每周五天，周一到周五；在2019年11月20日提出了辞职，告知雇主12月20日（星期五）是 Last day，并且，A 有5天的年假还没有用。那么，雇主要怎么在A辞职后，把多出来的年假用工资的方式补偿给A 呢？见下面的列表：

- 12月23日（星期一）-补偿，年假-1
- 12月24日（星期二）-补偿，年假-1
- 12月25日（星期三、圣诞节）-补偿，公众假期，不能抵扣
- 12月26日（星期四、节礼日）-补偿，公众假期，不能抵扣
- 12月27日（星期五）-补偿，年假-1
- 12月30日（星期一）-补偿，年假-1
- 12月31日（星期二）-补偿，年假-1

是不是有些雇主看到后，比较惊讶啊？心中会觉得，我补给A五个工作日的年假就好了啊，怎么这么算，要补七个工作日的？明明已经辞职不来了，凭什么还要给圣诞节两天的 Public Holiday Pay 呢？

没办法，新西兰的雇佣法里面就是这么规定的，你只能这么补偿。

除非是，如果 A 平时固定上班的日子并非是周一到周五，而是周五、周六、周日、周一、周二，那么由于周三、周四是公众假期，但对于 A 来说是不上班的，A 辞职后就不能再领到这两天的 Holiday Pay 了。

![annual-leave-payment-after-resigned](https://storage.ghost.io/c/af/a9/afa9d2e0-a715-4316-9ab3-f7b2c26c216f/content/images/wp-content/uploads/annual-leave-payment-after-resigned.jpg)

image source: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