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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兰政府拟出台租赁法新规损害房东利益，引起激烈讨论
- URL: https://www.kannz.com/changes-for-rental-laws-announced-20191118/
- Published: 2019-11-17T22:00:53.000Z
- Updated: 2019-11-18T23:00:02.000Z
- Author: 看新西兰的朋友们
- Tags: 新西兰新闻, #wp, #wp-post, #Import 2024-06-20 15:55, 生活

每一次对“公平”的追求，都会引来“不够公平”的质疑。近日，新西兰住房部副部长宣布了一整套《住房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的改革方案，以期让租赁市场更加公平、更加安全。但消息一出，有人哭有人笑，大部分的房东，实在是“愁眉苦脸，笑不出来”，有些房东甚至感觉有些愤怒或者焦虑，准备抛售自己的房产。

**《新西兰住房租赁法》**

作为专项法律，《住房租赁法》规定了新西兰所有房东和租客的义务和责任。例如，根据该法案，房东必须确保房屋处于良好的状态，而租客必须确保按时支付租金。现行法案还规定，房东可以无理由终止租赁关系，只需要提前90天通知租客即可；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房东需要租客离开，则只需提前42天告知，例如：如果房东自己、或者亲属想要搬进来入住，或是房东想要出售该房产。

但修改后的法案，则规定房东不得无理由请求租客离开，如果要出售房产，需要提前90天通知租客，如果是房东或者其亲属要入住，则需提前63天通知。相比之下，如果租客想搬走，则容易得多，只需要提前21天，跟房东打个招呼即可。

不过，新法案规定，如果租客存在反社会行为，或者拖欠租金，房东依然有权下达逐客令，但政府的建议是，房东应当向租赁法庭发起申诉。但还有附加要求：房东需要出示证据，证明在过去90天内已经就类似不当行为，向租客发出过3次通知提醒。

根据新法案，在一个固定租期结束时，“周期性租赁”（没有固定租赁时长）会自动开始。也就是说，假如一份12个月的定期租赁到期，租客将自动进入“周期性租赁”(随时可以结束)，而无需签署另一份定期租赁协议。虽然房东可以要求签订新的定期租赁合同，但必须征得租客的同意。

![changes-for-rental-laws-announced-20191118](https://storage.ghost.io/c/af/a9/afa9d2e0-a715-4316-9ab3-f7b2c26c216f/content/images/wp-content/uploads/changes-for-rental-laws-announced-20191118.png)

image source: pixabay

**新西兰政府的考量**

在过去几年中租过房子的人一定会有这样的感受：房租越来越贵，对很多新西兰人来说，已经贵到难以承受，尤其是在奥克兰和惠灵顿这样的大城市，在过去十年里，这些城市的房租涨幅惊人。但现在，这一现象已经不止是大城市的通病，在汉密尔顿等几个地区，今年的租金创下了历史新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逃离城市，住在郊区或是农村。因此，新法案将租金上涨的周期从半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

此外，导致房租居高不下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租赁招标。过去，有房东对租金进行招标，以此抬高租金价格。如今，随着住房需求越来越大，好房越来越紧俏，类似的争议也越发激烈。新法案已经针对租赁招标下达禁令。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房东有权驱赶租客，并且可以不给任何理由。这是当前法案的一大症结，因为这会让租客时刻处在恐慌之中，尤其是对于那些有学龄孩子的家庭来说，房东的任性会让他们全家颠沛流离，孩子不得不适应新的环境。

眼下在新西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长期、甚至是终身租房。因而对房东的这项权利加以约束，看上去很有必要。

住房部副部长表示，现在，有三分之一的新西兰人选择租房，这是一个不同于以往的新现象，而前任国家党政府在长达9年的执政期内，都忽视了这一现象。“我听说过很多家庭被迫不停地搬家，不断地更换学校，这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教育……提高租赁的安全性，延长租金上涨的周期，再加上一点其他方面的改善，这样一来，租客才会把租来的房子当作自己家来住。”

通常，如果房东想要卖房子，或是自己和家人想要搬进来住，租客就不得不离开，这无可厚非。但42天的通告期，对于寻觅一处理想住所来说，难免有些紧张，如果正好赶上其他安排，无异于雪上加霜。

**新西兰各方反应**

新法案通过后，房东将是最直接的利益受损方。由于不能无理由驱赶租客，有些善于伪装的不良租客一旦入住，房东将缺乏手段加以制约。虽然正如前文所说，新法案提出，如果租客有反社会行为，可以交由租赁法庭裁决，但“提交三次证据”的要求还是难倒了一片。因为房东通常不住在附近，这就需要邻居帮忙搜集证据，但这么做很有可能招致租客的报复，有多少人会为了邻居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今年早些时候，新西兰房地产投资者联合会（New Zealand Property Investors Federation，NZPIF）就发出过警告，如果政府取消90天的“驱逐通告期”，造成的后果，就是那些“难搞”的租客，越发肆无忌惮，新西兰各地的社区都不得不忍受这些人的喧闹和无礼。这似乎成了一个难解的矛盾，现行法规中，租客的利益没有保障，未来的新法规就将天平向租客倾斜，轮到房东喊冤叫屈。

因此，房东在挑选房客时需要擦亮眼睛，然而这又可能带来某种程度的歧视，例如，有些房东为了保险起见，将某些种族的租客全部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专家指出，尽管租客声称，90天的“驱逐通告期”让他们没有安全感，但实际上，极少有房东做出过驱逐行为。根据调查，房东通常将“无理由驱逐”作为终极手段，大部分人从未行使过这一权利，只有3%的租客受到过“无理由驱逐”，这其中有将近一半是由于他们自身存在影响邻居的反社会行为。此外，那些对租客发出过驱逐令的房东，在过去五年中也仅此一次。对于新西兰政府拟出台的住房租赁法修订案，只能说不仅是对房东的惩罚，更是对周围住户的惩罚。

现在的在野党，新西兰国家党党魁西蒙·布里奇斯，再次发声抨击。他在推特上写道：“迄今为止，工党政府在房屋租赁领域推出的每一项变革，都限制了住房的供应，推动了租金上涨。这些改革不会带来任何不同，只会伤害到那些他们声称想要帮助的人。”

与此同时，政策长期奇葩的新西兰绿党对新法案表示欢迎，称这是“三分之一租客的胜利”，但也补充说，“我们可以做得更多，让租房更加公平。”

**新法案的核心**

- 取消房东提前90天通知“无理由驱逐”的权利；
- 特殊情况下房东可以终止租约，包括在租客离开后的90天内出售房屋，或是进行大规模的房屋改造，或是改变房屋的用途；
- 如果租客存在反社会行为或拖欠租金，房东应向租赁法庭申请终止租约；
- 房东应出示三份有关租客存在反社会行为的证据；
- 房东或其亲属入住该房屋的通告期从42天增加到63天，并且必须在租客离开90天内入住；
- 房东出售房产的通告期从42天增加到90天；
- 租金上涨的频率，从现在的最多半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
- 要求房东发布出租广告，但禁止潜在租客对租金进行竞标；
- 租赁法庭不能公布有申诉案件的租客姓名，避免将来遭到其他房东的歧视；
- 房东不能拒绝租客安装合理的固定装置和设备，前提是租客必须在退租时将这些装置和设备恢复到原状，并且在过程中承担全部费用；
- 更改定期租赁转为周期租赁的条件，和相关的变更通告期；
- 针对直接违反《住宅租赁法》的行为，将引入新的违反制度；
- 该法案规定下的现有处罚的惩罚性赔偿，最高可提升至80%；
- 租赁法庭审理的案件，最高赔付可达10万纽币，而不是5万纽币。

新法案预计将于明年提交新西兰国会，无论有多少争议，该来的都会来。而实际上，大家站在各自立场上强调的公平，都不是真正的公平，政府能做到最好的，无非是在天平两端轮流加码，但永远不会达到真正的平衡。只是这次，租客一端的砝码是否加得过重，成为一大争议，更深层的影响还需要时间证明。

> 新闻来源：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