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养老院因解雇移民员工被裁定赔偿近8.8万纽币
奥克兰华人养老院New Windsor Care的一名护理员工,在工作签证获批后询问雇主,什么时候才能按照签证合同支付每小时29.66纽币的工资。
结果当天,她就收到微信通知,被告知“不再需要来工作”。
从20纽币现金工资,到29.66纽币签证合同
根据新西兰媒体报道,Jing Niu于2023年5月开始在这家主要服务华人老年居民的奥克兰养老院工作。

最开始,她曾进行大约两个半天的试工,只收到约100纽币现金。
正式工作后,她起初每周工作约15至22.5小时。
直到2023年6月,她才签署第一份正式劳动合同,规定每周至少工作30小时,时薪22.70纽币。
但从同年11月开始,养老院将她的工资改为每小时20纽币现金支付,没有提供工资单,也没有征得她同意。
同一时期,她希望养老院支持自己申请认可雇主工作签证。

此后,她签署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职位为护理助理,合同上写每周至少工作40小时,时薪29.66纽币。
2024年2月,新西兰移民局要求删除合同中的试用期条款。
3月,双方又签署了一份新合同。
除了删除试用期外,每周40小时和29.66纽币时薪都没有改变。
养老院随后还将这份合同发送给了她的移民顾问。
签证获批时还祝贺,11天后却因问工资被辞退
2024年7月24日,她的四年工作签证正式获批。
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养老院经理后,对方还向她表示祝贺,并提出一起吃饭庆祝。

然而仅仅11天后,事情迅速改变。
8月4日,她询问自己的工资什么时候能够调整到工作签证合同中约定的每小时29.66纽币。
经理让她重新发送劳动合同,随后表示,养老院无法承担这一工资水平,也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
当天,她便通过微信收到通知,被告知不再需要继续工作。
她试图与经理面对面沟通,但没有成功。几天后再次提出见面,对方仍表示没有时间。
整个过程中,没有正式会议,没有警告,也没有正常的解雇程序。
劳动仲裁机构最终认定,这是不合理解雇。

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她是一名处于弱势地位的移民工人,雇主故意违反诚信义务,并在没有任何正式程序的情况下将她直接“赶走”。
雇主称她签过“志愿者协议”
养老院在案件中辩称,这只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家庭经营养老机构,不可能提供每周40小时、时薪29.66纽币的职位。
雇主还声称,合同中的工资和工时并非由养老院真正同意,并称她曾在2023年12月签署一份“志愿者协议”(Volunteer Agreement),同意无偿为养老院工作。

按照雇主的说法,她原本愿意做义工,后来表示如果没有收入就无法生活,因此养老院出于“同情”(compassion)才开始向她正常支付工资。
但她告诉劳动仲裁机构,自己并不理解这份所谓的志愿者协议,也不记得曾签署过,文件中的手写内容更不是她本人填写的。
劳动仲裁机构同时注意到,载有29.66纽币时薪和每周40小时条款的合同不止出现过一次,而且养老院还曾主动将最新合同发送给她的移民顾问。
继续追究,就联系移民局?
被辞退后,她在当月正式提出个人申诉。
她表示,两天后,经理告诉她,如果继续追究这件事,就会联系新西兰移民局处理她的签证问题。

这让她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裁决披露,她来自中国,带着三个孩子来到新西兰,英语能力有限。
她表示,因为自己是移民工人,此前即使工资和工时存在问题,也一直不敢公开提出异议。
在受到“联系移民局”的警告后,她长期担心自己可能被驱逐,并因此与三个孩子分离。
劳动仲裁机构最终认定她遭受了明显的羞辱、尊严受损及精神伤害。
不只是少发基本工资
调查还发现,养老院没有提供完整的工资、假期和休假记录,因此无法有效反驳她提交的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
她不仅存在基本工资被少付的问题,还有病假工资、公共假日工资及年假工资没有正确支付。
她曾在多个公共假日工作,但没有获得依法应有的1.5倍工资或补休。
最终,劳动仲裁机构裁定,公司须向她支付83,994纽币,包括拖欠工资、假期工资、收入损失、精神赔偿及她应得的罚款部分。
此外,公司还须另向政府支付4,000纽币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并非这家养老院第一次因为工资及员工权益问题受到劳动仲裁机构处理。此次劳动仲裁机构也因此认为,公司的违规并非偶然,责任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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