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债务催收人员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如果你与另外的人或者实体发生了债务纠纷,并且债务悬而未决,那么,新西兰是可以合法要求收债人员来追债的。如果你是债务方,你会被追债;如果你是债权方,可以找人替你去追债。那么,债务追查人员(公司)在追债的时候,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先来一条新西兰的钢铁一样的关于收债的法律:债务催收人员,仅可在有需要时并出于合理原因与被追债的人(或实体)进行联系。
什么属于合理的原因?合理的原因包括:
- 要求债务人还债
- 创建或审查还款计划
- 找出为什么被追债的一方没有遵循约定的还款计划
- 收债员只能在无法通过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与债务人联系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债务人的地址上门“拜访”;也就是说,如果催债人员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联系上了债务人,那么除非债务人亲自答应可以“上门谈谈”,否则催收人员不能上门讨债的,否则违法
无论收债员是受人委托,还是购买了不良债务后作为债权方亲自上门讨债,或者被催债的一方债务来自罚款,都必须遵守以下法律:
- 与被催收方或其家人打交道时,不可以使用不合理的骚扰或打扰对债务方施加压力
- 不可以强行进入房屋或车库
- 在没有真正法律理由的情况下,利用言语来对债务人进行欺骗、诱导、或者说要提起法庭行动
- 不得在债务方身体有恙、或有残疾的情况下,利用特殊情况来进行催收
- 不得在债务人未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人欠债的信息告诉其同事、家人和朋友
- 可以且必须向信用报告机构提供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例如,超出实际欠款额的债务数字)
“被催债”(欠钱的一方)如果发现债务催收人员有任何上述的不当行为,都可以马上报警,让警察来驱逐收债人员。
如果由于被催债的一方认为债务不准确而对债务提出异议(或者您申请了债务困境-破产申请),则催债人员必须停止追收债权,直到这些问题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