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它在2008年4月签署,于当年通过了新西兰国会的审议,随后即开始生效。该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还涉及国防、法律、人权、多边贸易、地区安全等议题,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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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新西兰继1983年与澳洲签署的澳新更紧密经贸关系协定后最大的、与其他国家政府之间的贸易协定。新西兰国会在2008年7月通过了该协定,当年10月1日协定生效;协定中所有涉及到的内容,将在未来11年逐步实施,并于2019年完全落实。
中国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
该协定共214条,分为18章,在WTO基础上制定。到2008年10月,37%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到新西兰的产品及35%新西兰出口到中国大陆的产品将取消进口产品关税。 2016年1月1日前,新西兰将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6%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
根据协定,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5类职业提供800个工作许可,同时允许来自中国的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审计师等20类职业至少1000个工作名额。
对于这个协定,新西兰很多大型企业和加工业的协会表示欢迎,而本地的工会和一些贸易商则提出了反对协定中“劳工输入”的条文,因为他们害怕廉价的中国大陆劳动力输入可能会冲击本地的就业市场,拉低工人的工资。在条约签订的时候,新西兰最大的两个政党,工党和国家党都对协定持有肯定和欢迎的态度,而其他的一些小党派例如绿党、优先党和毛利党则表示反对。
这个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制定过程并不算太长,仅有三年的时间。从2004年11月19日,时任的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智利圣地牙哥举行的APEC会议期间宣布,两国展开自由贸易协订的谈判。首轮谈判于2004年12月举行。 2006年4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新西兰,与克拉克共同确定了1至2年内双方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 2007年,胡锦涛和温家宝与克拉克多次会晤,就《协定》进行商讨。经过15轮谈判,2007年12月,双方最终就《协定》涉及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于2008月4日由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并将在双方完成相关国内程序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