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亲兄弟住进自己家,她后悔了......”

新西兰一桩真实家庭纷争,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再亲,也别忽略了书面协议的重要性!
家人好心收留,矛盾悄然升级
故事要追溯到2019年。
一名本来和父母同住的男子,在父母去世后无家可归,于是他的亲姐(妹)便向他发出了暂时收留的邀请。
起初的方案是:男子可以在亲姐(妹)、外甥女、外甥女婿共有的土地上建一间小木屋(cabin)暂住,直到男子找到其他住处再搬走。
然而,除了小木屋,男子还带来了几辆废弃旧车,并擅自给小木屋加建了一个卫生间,管道甚至都没按规定接好。
这些“扩建项目”很快引发了家人们的不满,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小木屋的卫生状况堪忧,车辆也越积越多。
亲姐(妹)一家多次要求男子保持清洁、移除废车,但屡次劝说无果。
发最后通牒仍无改善,仲裁庭却表示无能为力
在男子“暂住”了将近5年后,亲姐(妹)一家忍无可忍,在2024年初亲自清理了小木屋,并向男子发出警告:“如果再不保持整洁、移除车辆,就会给出90天搬离通知。”
但结果令人失望,小木屋很快又恢复了脏乱状态,车辆依然停放原地。
无奈之下,亲姐(妹)一家向租赁仲裁庭(Tenancy Tribunal)求助,申请终止男子的“租赁关系”。

然而,仲裁庭近日作出裁决:案件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仲裁庭指出,根据新西兰《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他们一般可以处理租房纠纷,但也有明确的例外情况,比如:
在空地(bare land)上,由租客自行搭建可移动住所(如小木屋、房车);
- 双方未签订正式租赁协议;
- 租住关系发生在亲属之间。
- 亲情租住,不受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男子并未进入亲姐(妹)一家的主要住宅,仅独自居住在自己的小木屋中,且双方未曾签署任何租赁协议,加上两者是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不适用《住宅租赁法》。
仲裁庭还特别提到,哪怕小木屋归姐姐(妹)一家所有,只要没有正式协议,且存在亲属关系,法律依然无法介入。
案件最终以驳回申请告终,同时仲裁庭下令保护当事人隐私,禁止公开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
Reference:
https://www.nzherald.co.nz/nz/tenancy-tribunal-powerless-in-family-dispute-over-brothers-untidy-cabin-on-sisters-property/XJIUU47YHNCHFDNNB6RI3PF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