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华人房东将租客告上法庭,反而被判赔偿$30,000

住在“几乎无法居住”的霉房中,租户拒交房租,还抗拒搬家,最终双方闹上法庭。
最近,一场“租房大战”在奥克兰Riverhead上演——究竟谁更“说得过去”?
曾是屋主,如今租住老宅
这套位于奥克兰Riverhead的房产,租户一家自2017年开始租住,期间已在此生活多年。
更特别的是,租户本是这套房子的主人,后来因经济原因将其出售,又以租户身份搬回这套老宅。
2023年初,极端天气袭击新西兰北岛,该房屋在风暴中两度被淹。

现任业主Xun Zhang虽更换了地板材料,但未修补任何踢脚线、GIB石膏板或门窗结构。
租户称,这导致房屋出现严重的漏水和潮湿问题,四间卧室中有两间无法使用,大部分区域都弥漫着霉味,他们甚至认为家人因此患病。
另一方面,租户的缴租记录也“极不规律”,仲裁庭指出,他们的交租情况显然取决于当时的经济状况,欠租金额时常累积到数万元,再一次性归还。
然而,自2024年1月起,他们彻底停止支付租金。
房东发出驱逐令,租户据理力争
2024年3月,房产经理Ben Zhao以要出售该房屋为由,向租户发出了90天的驱逐通知。
然而期限届满后,租户并未搬离,房东于是向租房仲裁庭(Tenancy Tribunal)申请收回房屋,并追讨租金欠款。
与此同时,租户请来一位建筑检查师对房屋进行勘察,结果发现屋内存在多处漏水、霉变、腐烂、水损和潮湿等严重问题。
奥克兰市议会也介入调查,他们观察到天花板和墙面有霉斑、水渍,地毯潮湿,最终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卫生”和“几乎无法居住”。

仲裁庭听证会上,仲裁员B Fitzgerald指出,Zhao是在水灾发生后不久接手该房屋管理的,对租户此前的投诉并不知情。
他未进行定期检查的原因,是因为与租户关系良好,不想打扰。
Fitzgerald说:“租户把房屋照看得不错,他认为没必要干涉。”
不过,仲裁员也指出,此次驱逐存在合理怀疑。
“房东在租户完全停止交租后才提出终止租约,令人怀疑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赶走租客。”
由于法律上房东确实可以因拖欠房租申请驱逐,因此虽然动机可疑,但并无证据表明其行为违法。
仲裁庭裁决:租户补差额,房东不违法
审理中,租户曾声称希望重新买下这处曾经的自住房产,但仲裁员并未采纳这一说法。
“租户并未提出正式购买报价,而考虑到他们连租金都交不起,房东自然不会认真对待。”
最终,仲裁庭做出裁决:由于房屋状况恶劣,租户确实遭受了居住权利的损失,房东需赔偿$30,000;
但另一方面,租户累计拖欠租金$32,000。
在退还押金后,租户最终还需向房东Xun Zhang支付$56。
Reference:
https://www.stuff.co.nz/nz-news/360745736/tenants-who-lived-virtually-uninhabitable-home-dug-their-heels-defy-ev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