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女子住院后打官司,只求“不吃不喝等死”

一位26岁的新西兰女子有着复杂的健康问题,最近赢得了一项法庭裁决,允许她“顺其自然”——这意味着她可以在医院里拒绝进食和治疗,任由自己饿死。
患怪病的女子
她和家人一直认为她患有胃轻瘫(gastroparesis),这是一种影响胃部的身体疾病。
但事实上,医学上并没有证据支持她患有这个病。
相反,她被诊断出患有“做作型障碍”(factitious disorder)——这是一种心理疾病,患者会故意制造、夸大或伪造身体或精神症状,以获得医疗照顾。
这种疾病无法通过药物治疗。
而她和她的父母始终拒绝承认这背后有心理或精神的原因,她也一直拒绝接受任何可能对她有帮助的心理治疗。
从2018年开始,她就一直处于《个人与财产保护法案》下的强制治疗令之中,允许医生对她进行治疗,包括通过胃管进食。
这个命令已经被延长了8次,但在去年10月到期。
随后一个月,她在家中晕倒,再次被送进奥克兰的医院,一直住到现在。
这段时间里,她接受了30次手术来治疗各种感染,但从今年初开始,她限制自己的食物摄入,并拒绝任何进一步的手术治疗。
据描述,这位女性瘦弱虚弱、长期卧床、住在一个窗帘紧闭、光线昏暗的病房里——因为阳光会刺激她的眼睛。
本人不想治疗
新西兰卫生局向法院申请重新颁布治疗令,允许医护人员继续为她提供治疗。
但这位女性坚决反对任何新的命令,她不希望被强迫接受治疗。
她明确表示想顺其自然,即使这意味着死亡。
高等法院最近的裁决支持了她的选择。
她告诉法院指定的法律顾问,她觉得长期住在医院里——像她在过去5年中累计1588天(大约4年零3个月)那样——根本算不上是“生活”。
她完全依赖他人照顾,连在床上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她说自己不想再受制于他人,包括医生。
她告诉法律顾问,以前她曾被迫接受心理治疗,但那并没有帮助,她也不想再试。
她的父母也已经接受了她不愿继续接受治疗的决定。
2018年最初实施治疗令时,有一位专家认为她在大多数事情上都有完整的判断能力,唯独在医疗决策方面不具备。
当时一位家庭法院法官也据此判定她没有能力为自己的医疗做出知情决定,因此批准了治疗令。
时间来到2025年,新西兰卫生局请来的3位专家都承认她确实有能力理解自己正在做出的健康决策及其后果。
但3位专家也都担忧,她的决策是建立在一个“误诊”的基础上——她坚信自己患有胃轻瘫,而实际上所有症状都是心理因素造成的。
最终“顺其自然”
在4月的奥克兰高等法院听证会后,法官Graham Lang表示,尽管这位女性拒绝接受自己患有心理疾病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没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医疗决定。
“她很清楚进食和治疗可以让她继续活下去,也就是说,她理解自己决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Lang法官最终裁定,这位女性有能力自己决定命运。
“是否接受帮助,这应该由她自己决定。”
人权律师、前新西兰公民自由委员会主席Michael Bott告诉记者,自由选择的权利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做出任何他们想做的决定。
“这包括做出看起来荒唐的选择,或者别人看不懂的选择。”
他说,仅仅因为一个人做出的选择看起来是“错的”,并不代表国家就应该强迫他们接受一个看起来更“正确”的决定。
Bott补充说,如果新西兰卫生局认为这名女子有精神问题,其实可以援引《精神健康法案》,强制她接受治疗。
“总体来说,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健康做决定,他们可以选择听从或拒绝专家建议。而她现在的信念,比任何诊断都更有主导权。”
“没有人能改变她的想法。”
Reference:
https://www.nzherald.co.nz/nz/woman-wins-court-order-to-refuse-medical-treatment-and-food/L5EIPA67VFAGRJPQNWTJNURZ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