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知识
新西兰的政府与政治
新西兰是一个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尽管其宪法尚未编纂。历史上,英国的查理三世是新西兰国王,因此也是国家元首。不过,英国的国王总不能再新西兰天天和长白云作伴,于是,国王任命了新西兰总督。总督是国王的代表,总督是国王根据首相的建议任命的,总督可以行使国王的特权 ,例如审查不公正案件以及任命部长、大使和其他关键公职人员,以及在极少数情况下,保留很特殊的权力(例如解散议会或拒绝将法案批准为法律的权力)。国王和总督的权力受到宪法的限制,未经大臣们的建议通常不能行使,在历史上,总督和国王更像是“吉祥物”而非真正的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者。 新西兰议会拥有立法权,由国王(名义上的)和议院(也可以说是国会)组成。历史上,新西兰的议会还分层,包括上议院,即立法委员会,直到 1950 年被废除。议会相对于王室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至高无上地位是在英格兰根据 1689 年《权利法案》确立的,并已被批准为新西兰的法律。议会中的成员(也就是议员)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府由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或联盟组成。如果没有形成多数,则如果在信任和供应投票期间得到其他政党的支持,就可以组建少数派政府。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部长,